近日,梅县区法院审结了一起摆摊商贩殴打执法人员的案件,被告人叶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7月17日8时30分,梅县区雁洋镇执法人员到梅县区雁洋镇一村市场对占道经营、乱摆乱卖摊位进行整治。执法人员在市场外公路花带旁发现被告人叶某的水果摊位乱摆路边经营,便多次劝说撤离,但叶某不满,对执法人员进行殴打。经法医鉴定,伤者为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某目无国法,以暴力殴打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法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