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二度起诉要“休妻”
家住萝岗区(现黄埔区)、年近半百的周庆在2015年2月再次向当地法院起诉,要与糟糠之妻阿芬离婚。早在2013年9月,周庆就曾向法院起诉离婚,但一、二审均判决不准离婚,法院认为双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
据了解,周庆和阿芬是小学同学,大约于1985年开始谈恋爱,1990年3月在原广州市白云区九佛镇政府登记结婚,同年7月生了女儿。但周庆说双方婚后感情一般,经常因家庭日常琐事不断吵架,“由于妻子性格比较强势,不把他当家人看待,他为此经常感到闷闷不乐,对妻子的感情越来越冷淡”。
1999年夏天,周庆离家外出居住,这一出走就是14年之久。起诉时他对此轻描淡写地说“因感情不和”。此番起诉,周庆还想要6万元的征地补偿款及分红款。他诉称,2012年因国家征收,阿芬将分到的房屋指标擅自处理,独自领取每月2520元临时安置补助费,从2011年7月至起诉时共10万多元;阿芬还独自领取了分红款以及低保金,导致他分不到任何补偿,严重侵犯其合法权益,使其深感失望和气愤。
特别是女儿的婚事,周庆称,妻子也从未与他商量,擅自主张,包办女儿一切婚事,根本不把他放在眼里。他在得知后还主动与阿芬商量,但阿芬不予理睬,这更大地伤害了他的心。周庆称,第一次起诉后,双方既没有履行夫妻义务,感情也没有任何好转,不可能再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