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王清龙隔一段时间就会去杭州就诊治疗,“每个月一次,每次来回差不多都要花两千块钱。今年我就去了几次,没钱看了,就吃一点西药。”长期的外出就医,让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变得更加脆弱。
除了外出看病,从2010年到2015年,王清龙不断奔走在乐平市人民医院、市法院之间,希望能得到一个结果。
医院:法院迟迟未判决
据涉事医院相关负责人称,之所以一起小小的医疗事故5年仍未判决,责任在法院,不应该由医院来为法院的拖延买单。
“我们建议患者走司法途径,做了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已经做出来了,他是四级医疗事故,拖了这么长时间没解决,这跟法院判决时效有很大关系,我们的意见,既要维护他的合法权益,也要维护我们医院的合法权益,该怎么判尽快判下来。”
法院:一直在做调解工作
记者联系主审此案的法官,该法官以“不便回答"为由,拒绝接受采访。
乐平市人民法院研究室相关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该案件还在审理之中,具体情况不便透露。但其表示,该案件已调解了20多次,没有调解成功的原因在于双方就赔偿金额以及后续治疗费用没有达成一致,才导致拖了近5年没有结果。
该工作人员透露,近期医院与患者将会再进行一次调解,若调解不成功法院将直接下达判决书。
至于法院就一桩普通民事案件,5年都没有下判决的原因为何,该工作人员称不知情。
律师:法院违反了审限程序
针对此案,北京大成(南昌)律师事务所万山律师称,民事诉讼法规定,像一审的普通程序的民事案件的审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如果案情复杂的,经过院长的批准,可以再延长六个月,也就是说一般不超过一年的审限,“就该案来说,已经是五年以上,我认为是严重违反了审限的程序规定。”
万律师认为法院在现有的情况下,应该根据现有的证据及时判决,如果最后调解不了的话,给双方一个结论,如果不服还可以上诉,或者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进行救济。
“法院在这种久调不决的情况下,应该根据现有的证据及时地判决,让原被告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下来,而不是无限期地拖延下去。”万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