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10岁男童在路边玩耍,男子陈某将他拽上电动车予以绑架,向男童父母勒索6万元。男童趁着陈某外出,咬开绳索逃脱。昨悉,汉阳区法院一审以绑架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1年。
40岁的陈某是通山县来汉务工人员。今年2月8日下午2时许,陈某骑电动车在汉阳四台南路一餐馆附近,见10岁的军军(化名)独自在路边玩,便上前搭讪,趁机一把将军军拉上车,将他挟持至四台工业园一处待拆迁的空房内,捆绑了手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