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城郊中学一女生坠楼死亡,事件发生后引发网民关注,相关部门介入调查。近日,阜阳颍东区教育局发布调查结果称,事发前女生玩手机,手机曾被班主任没收。目前,班主任、女生寝室管理员等有关人员已被处理。
据调查,在11月20日晚自习期间,该校高二(6)班班主任王梅发现孟某某等2名学生玩手机,按校方管理规定将这两名学生的手机没收代为保管。晚自习结束后,孟某某正常回到寝室。
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确认,该生坠楼时间为11月20日晚11点42分,系高空自行坠亡。因坠落地点为寝室东侧二楼平台内,较为隐蔽,次日上午寝室管理员才发现。120急救车赶到后,医生确认该生已经死亡。目前,校方正积极做好死者亲属安抚工作。颍东区教育局责成城郊中学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做好学生心理疏导,保障正常教学秩序。目前,该校对有关人员给予处理,班主任王梅因工作方法简单,责令其写出深刻检查,给予通报批评;女生寝室管理员曹月元未能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给予行政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