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的“色狼”:最防不胜防的性侵者
相处多时的邻居,甚至自己的家庭成员,都有可能成为侵害未成年人的魔手。
据深圳市检察机关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审查起诉猥亵儿童中,60%以上的案件都是熟人作案。因为熟人有更多的机会和孩子相处,而家长和孩子对他们没有戒心,使得熟人容易得手。
这些“熟人”首推邻居、房东或房客,其次是同事、小区保安、附近小店店主或摊贩、父母的朋友等。
2012年5月15日17时许,9岁的女童小甜放学回家后发现没有带钥匙,进不了家门。这时,邻居叔叔朱某某打开家门,和气地让小甜到自己家里给妈妈打电话。谁知,妈妈没有带手机。朱某某就让小甜在自己家里先写作业。
小甜正在写作业,朱某某将房门关上,坐到了她身边,将手伸向她的大腿,笑着说“让叔叔摸摸。”小甜大声说:“不要!我要回家!”朱某某害怕了,打开房门,又叮嘱小甜不要说出去被自己“碰”了,“否则你会挨打的。”
小甜回家后告诉父母说:“你们不要和对门的叔叔说话了。”父母察觉有异,询问情况后报警。该案经龙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2012年8月,朱某某被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而家庭成员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例,多发生在重新组合的家庭中。
在一起案件中,“准继父”黄某某对8岁的继女实施了长达9年的猥亵;另一起案件中,21岁的哥哥陈某某对同父异母的6岁妹妹多次猥亵。
潜伏的“色狼”:在周围随时伺机下手
哪怕是在自家的小区里玩耍,如果家长和孩子疏于防范,都有可能被色狼侵扰。
深圳某住宅小区的保安彭某某,就对家住该小区的一名10岁女孩小桐实施强奸并多次猥亵。他多是在监控室、水泵房、电表房等隐蔽地点作案,并且威胁孩子不许声张。
直到有一次,小桐的保姆在给孩子换衣服时发现异常,赶紧告诉小桐的父母带孩子去看医生。医生检查后,立刻建议小桐的家人报警。后彭某某因涉嫌强奸罪、猥亵儿童罪被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