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恢恢 涉嫌组织卖淫被抓获
就这样,老华成了陈璐团伙的“固定司机”。
有了稳定的客源,老华的生活也渐渐宽裕起来。为了更好地揽客,他便用自己多年的积蓄,将旧车换掉,买了一辆新车。但还没等新车的的牌照发放下来,老华就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原来,警方早已盯上了这个卖淫团伙,在摸清了他们的作案方式后,便一举收网。老华作为帮助团伙运送卖淫女的司机,也被视作组织卖淫的共犯,一并抓获。
“我就是拉黑车,为了多赚点钱。”老华被抓获后称,自己仅仅是赚取车费,并没有参与陈璐等人的卖淫活动,“我真不知道这是犯法。”
在得知丈夫被抓后,小曹慌了手脚,到处寻找:“他是家里唯一的支柱,他要是坐了牢,家里就没了经济来源……”
北京市奕明律师事务所李广兴律师接下了这个案子,在详细了解了案情后,首先和检察机关作了沟通。
在公安机关抓捕时,老华被当作团伙的主犯,以组织卖淫罪被刑事拘留。但表示,在这个案件中,老华是在明知对方是如果要构成组织卖淫罪,需要被告人在整个中,起到组织、策划、指挥的作用。而老华仅仅是参与了其中的一个环节,也就是为卖淫团伙的情况下提供了交通工具。
“小姐不是他找的,他也没有参与分赃,只是从中赚取车费。”李律师分析,在整个卖淫活动中,老华起到的仅仅是一个辅助的作用。因此,老华应该仅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
罪名减轻 协助卖淫获刑一年半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犯组织卖淫罪的,应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而犯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则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
“组织卖淫罪是个重罪,起刑点就是五年有期徒刑,在《刑法修正案(九)》之前,这个罪名最高可以达到死刑。”李律师说,虽然《刑法修正案(九)》将这个罪名的死刑删去,但由于这个罪名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大,仍属于重罪。而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告人实施的是一个帮助的行为,在整个犯罪中处于次要的地位,因此刑罚也相对较轻。
在沟通后,检察机关采纳了李律师的意见,对老华以协助组织卖淫罪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从2013年3月到5月,老华在明知陈璐组织多人进行卖淫活动以开车接送卖淫女,并管理卖淫女住处等方式对卖淫行为予以协助,其行为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
“早知道这事儿这么严重,给我多少钱,打死我也不能干啊。”在见到李律师后,老华后悔不已。
在李律师眼中,老华是一个老实本分的人,“他就是想着开黑车挣钱,补贴家用”。在看守所内,老华还惦记着他那辆刚买不久的新车,“我就靠它养家了”。
“最开始,公安机关认为他的车是犯罪工具,依法予以了扣押。”但李律师表示,因为车辆是老华在犯罪前刚刚购买的,还没有发放牌照,因此不具备载客的能力,不应该将其认定为犯罪工具。
最终,公安机关解除了扣押,将车辆发还给了老华的家属。
法院经审理,认为老华的行为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因考虑到其认罪态度好,具有坦白情节和悔罪表现,并且家庭生活较为困难,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律师提醒
专车司机 载客时需提高警惕
虽然在本案中,老华是以开“黑车”为业,这是非法营运行为,但在专车行业日益规范化的趋势下,专车运营中的风险,也值得大家小心防范。
李律师表示,在这个案件中,老华是在明知对方是卖淫团伙的情况下,仍然为其提供帮助,有着放任并帮助卖淫行为发生的故意,因此他确实触犯了刑法。
因此,李律师表示,在日常的运营中,如果专车司机碰到了类似情况,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问他从哪里来,也不要问他干什么去”。如果已经知道了对方将要实施卖淫等违法行为,只要继续提供运输服务,就会构成犯罪。此时,应当及时中止犯罪行为,不再为对方提供运输服务,方能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