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手机江西网记者获悉,南昌东湖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龚某有期徒刑七个月、被告人郭某、侯某拘役五个月。
3个月发布淫秽视频达300余段
原来,就在今年4月,龚某作为群主创建了一个微信群,该群可由他人随意加入。
经查,今年4月至6月,龚某及该群成员侯某、郭某共将300余段淫秽视频陆续发布在群里供其他“群友”观赏或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