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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透支4万3年未还,加滞纳金32万被判缓刑

2015-10-22 来源:腾讯新闻 编辑:付平琴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导读:何某用信用卡透支本金4万余元,逾期3年未还,本息和滞纳金高达32万余元。因为无法及时还款,何某被台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台江区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据检方介绍,2008年4月2日,何某向福州一家银行的信用卡营销中心申领了一张信用卡,升级后该卡最高信用额度为12万元。收到并开通信用卡后,何某在台江的手机店、办公用品店、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电子设备商行等多处刷卡透支消费,自2012年8月6日开始透支逾期。

信用卡,缓刑

  何某未按时归还款后,银行自2012年12月10日起多次通过挂电话、上门、发信函的形式向何某催款。何某于2014年8月30日最后一次还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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