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李恒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获刑1年6个月。刑罚执行过程中,因发现漏罪,李恒再次面临审判。今年1月,肇庆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恒有期徒刑15年,连同前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之后,李恒提起上诉,广东高院近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李恒称,张某对他们的“直销”比较抵触,开始只是由家长、主任做思想工作或骂几句,但张某还是抵触,他于是亲自出马,但仍无法说服,最后只能让他通宵罚站,长达十几天。
有时,张某还会被罚做俯卧撑一两百个。有时,家长看到张某脸部表情不带微笑,就会让大家评“消极奖”和“老板脸”,谁的票多就要喝水,每一项都会被罚喝三大盆水。
一名团伙成员称,一次“晨读”,张某犯困被罚扎马步,因无法坚持,被罚凉拌(踢屁股)1500个,分15天完成,之后干脆用擀面杖打。连续体罚下,张某腿部红肿,还有水流出,乃至大小便不能自理。李恒称,十几天后,张某走路都会摔倒,腿“肿得发亮”,他让人扶着张某,但张某仍不和他说话,他于是让人几扶几放,让张某反复摔在水泥地上。直到8月11日,张某没了反应,团伙成员还一度怀疑他“装死”。后来发现的确不行了,才让人将张某抬下楼遗弃在路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