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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领导每月应至少陪餐一次;形式可以结合本校实际确定,如采用校长午餐制等方式;每学期陪餐4次以上。校级领导陪餐实行时间为正常在校时间,不含双休日、节假日以及寒暑假。
值得一提的是,陪餐人员和学生一起排队,付费购餐,同区域就餐;对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评价;对就餐食堂当天食品安全有关情况等进行监督;对就餐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