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警方26日召开发布会称,警方着力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1至10月份,破案103起,刑事拘留376人,逮捕316人,对跨区域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发起全国集群战役5起。
警方称,非法集资活动社会危害性大,扰乱国家金融管理秩序,蕴藏着巨大的风险,极易给集资参与人造成经济损失。投资者容易受高额利息的诱惑而动心,一旦投资后往往是“赚了利息、丢了本金”。
据介绍,深圳非法集资犯罪的主要特点,一是非法集资作案手法不断翻新,极具隐蔽性和欺骗性。不法企业为显示“实力”,租用高档写字楼办公,让投资者知晓的业务宣传活动从公开化、半公开化向“地下”活动转移,利用亲戚、朋友相互间的信用进行传递、扩散,模糊“特定对象”与“非特定对象”的法律界限。还有一些不法企业打着金融创新、公益环保、合法民间借贷等幌子迷惑投资者,骗取投资者的信任。
二是由现实社会向互联网虚拟社会蔓延,网上、网下结合。一些职业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打破地域界限,隐藏在幕后操纵犯罪,在境外注册公司,设立资金盘,并将客户数据服务器托管在境外,境内外不法分子相互勾结,以投资虚拟货币、原始股权、网络商城、金融互助社区等名义,通过拉人头提成等传销手法在境内发展投资者,利用境内投资者的信息不对称来骗取其信任。
三是P2P网络借贷领域的非法集资犯罪较为突出。今年以来,深圳P2P网络借贷领域的非法集资案件占总数的37.8%。
警方提醒市民,投资时要理性,要选择银行、保险、证券等合法金融机构进行投资,同时要增强风险意识,避免“赚了利息、丢了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