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犯罪嫌疑人犯罪证据基本锁定并明确了犯罪嫌疑人的踪迹后,警方实施抓捕,3名犯罪嫌疑人在制造假币的“工厂”内被抓获,现场缴获成品、半成品假钞260余万元人民币、打印机、印钞纸等若干。另1名犯罪嫌疑人也于当晚被抓获。
经审问,犯罪嫌疑人交代,自2015年4月开始,由冯某出资7万余元人民币、肖某提供自己研发的制造假币“技术”,并纠集犯罪嫌疑人范某、李某某在白云区建立了制造假币“工厂”,并在网上进行贩卖的犯罪活动,所有犯罪工具及耗材均由网上购买,并通过网上交易向湖南、吉林、重庆、武汉等地销售假币 300余万元人民币,非法盈利20余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