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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焦大爷可随儿子一起到城里过日子,但他适应不了城里的生活,去了没几天就跑回来了,还是觉得窝在家里好,自由快乐。
虽说焦大爷过了六旬,但身板硬朗,走起路来脚下生风,耕田种地养活自己不成问题。老伴走得早,他就养了一条狗,狗就是他的终身伴侣了。焦大爷还给狗取了一个响当当的名字:金金,意思是比金子还珍贵。
金金非常讨人喜欢,焦大爷走到哪它就跟到哪,形影不离。焦大爷觉得,如果没有金金,真的没法过日子。
六月,天气酷热,忙了一天的焦大爷坐在电灯下的八仙桌旁自斟自饮。屋里实在太闷热了,他光着膀子还汗如雨下。金金热得似乎也受不了,伸长了舌头直喘粗气。
焦大爷摸了摸金金的头,打开了电风扇。
就在这时,电闪雷鸣,哗啦啦下起了雨。雨越下越大,焦大爷继续喝着酒。喝着喝着,想起了老伴,不由地流下了眼泪。如果老伴不是走得早,现在身边也有个说话的人。遥想当年,家里一年忙到头,没见几个钱,可一家老小在一起其乐融融,并不觉得苦。而今,全走了,不是逢年过节难得聚一次,再有酒喝有肉吃心里也是空得难受。
“孤独啊……”他长叹了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