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
成人刮花他人车如何罚?负刑责
刮花他人车辆,如果是成年人的行为,是可能涉嫌犯了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深圳近期也不乏这种案例。
2015年1月,犯罪嫌疑人严某因为生活压力大,且与妻子吵架,所以情绪压抑,便采取故意刮花车辆的方式来泄愤。他连续几天早上骑电单车上班路过罗湖区某宾馆旁出口处时,就用电单车的钥匙将停在对面露天停车场的车辆刮花,造成了多名被害车主的损失。随后,警方将之抓获,检方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将其批捕。
同样是在罗湖,2013年12月,方某途经爱国路一个停车场时,拿打火机将停放在该停车场内的八辆汽车的漆面划花,被停车场的保安员当场抓获。最后,法院判方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2014年12月,家住罗湖的林某在地下停车场内,见有两辆小汽车各占用两个车位,便用钥匙将两辆汽车刮花。不久,又将另一辆占用两个车位的小汽车车轮扎破。民警在其住处将其抓获。最后,法院判决林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