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没有那么不堪”
在养老院生活期间,刘红梅在生活习惯上常常出现不适应,和其他老人的关系也不太和谐。
刘主任意识到,若有特殊情况,刘红梅今后可能还要回到小黑屋里。于是,他和村委会着手开始对曹铭夫妇做思想工作,建议他们将小黑屋留给老人,不要对外出租,并得到了曹铭夫妇的默许。刘主任称,本来已经和曹铭夫妇做过思想工作了,陈光撬门而入的行为彻底激怒了曹铭,曹铭心中不服,才把小黑屋的电断了。
为了不让问题进一步恶化,村委会再一次进行调解。“我们建议把刘红梅送到本地一家养老院里,曹铭和其中一个女儿同意了,但她的三女婿就是不同意,这次调解又以失败告终。”刘主任透露。今年9月,村委会请镇里的司法所再次进行调解,但双方依旧没有达成共识。
方方(化名)住在刘红梅的隔壁,也是她的干女儿。这半年来,方方一直在做“和事佬”,暗中调解他们之间的矛盾,但有心无力。不过在方方眼里,刘红梅和儿子儿媳的关系并没有表面看上去那么不堪,重阳节当天,儿媳还给刘红梅买了一些重阳糕和水果。她还透露:“前段时间曹铭曾说,对于断电的事,心里也过意不去,但他咽不下心中这口气。”
在一名邻居的印象中,老人的儿媳是个勤劳的人,总是嘴硬心软,虽然口口声声说要把婆婆赶出门去,但始终还是让她住下了。另外一名邻居表示,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她曾告诫曹铭,先把电接上,姐弟再坐下来慢慢谈,这种断电的方法太极端,最终受苦的还是老人。
当天也有不少邻居认为,既然当初签订了“协议”,三个女儿也手持老人的养老金及存款,就应该遵守承诺,将老人带回抚养,而曹铭的做法也不够冷静,甚至残忍,作为一群外人,他们表示都看不下去。
专家观点老人可用法律维权
刘红梅应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上海社科院社会学家陈建军认为,刘红梅的四个子女都健在,不属于失独、空巢老人,不适用于社会保障体系。“如果刘红梅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将包括银行卡、存款和养老金在内的经济问题重新分配一下,让四个子女能均衡地享受赡养老人的资源。”陈建军称。
不过她也强调,赡养老人不单是经济上的供养,还包括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现在有些孩子可能比较自私,没能从母亲的角度去考虑,只知道自己在经济上吃了亏。”
陈建军告诉记者,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如果道德层面解决不了,就可以上升到法律层面上。“如果因子女矛盾让老人风餐露宿,甚至被弃养的话,老人可以选择把四个孩子都告上法庭。”
上海欧瑞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常栋表示,对于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刘红梅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支付赡养费。对于情节恶劣以及对被弃养老人造成严重后果的,老人可以通过司法机关追究不孝子女遗弃罪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