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伟回忆称,案发当晚,他最后一次送女孩回家,却在回龙观龙泽苑东区,遇到被女孩叫来的现任男友刘某。他单独和女孩说话,与刘某发生争吵。女孩准备离开时,问起王伟曾想自杀的地方。王伟情绪激动,质问女孩是否真想让他死,并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刀,想证明给她看。此时,刘某上前朝他的头部打了一下,王伟被彻底激怒,持刀向刘某捅去。“女孩上来对我又打又挠,不知道怎么把她也伤了。”
王伟的辩护人表示,王伟事先没有经过预谋,属于激情杀人。对此公诉人表示,王伟事先准备好刀,并持刀反复刺扎他人要害部位,属于典型的故意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