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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味婆婆”贩卖野味被抓

2015-11-21 来源:华西都市报 编辑:何亮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导读:成都市大邑县花水湾镇一处废弃厂房,靠邻居家牵过来的一根电线维持用电,这里每月电费都在300元上下。如此高昂的电费在镇上非常少见,正是这不寻常的用电,牵出一起非法动物交易。

  11月6日,大邑县森林公安在赵琦家中,将其挡获。现场查获疑似黑熊熊头一只、熊肉2块、熊掌5只、疑似豹猫10只、疑似环颈雉12只等百余件动物制品,其中黑熊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环颈雉、麂子等均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属于“三有”动物。

  据民警介绍,本次查获的动物种类约有10来种,堪比一个“小型动物园”。

  嫌疑人交代:景点周围游客多销售野味有市场

  一位年近六旬的农村妇女为何会囤积这么多保护动物制品呢?据犯罪嫌疑人赵琦交代,花水湾作为著名旅游景点,常有外地游客前往玩耍,于是她便想办法“搞”了一些野味,对外销售。“两年前,我开始卖麂子、野猪、果子狸、豹猫等,熊掌和熊肉是今年5月份,我到阿坝州耍的时候,在当地购买的。”赵琦说,一只熊头、2块熊肉、5只熊掌共200余斤,花了12000元。“本来打算今年冬天卖出去,结果还没卖就被抓了。”

  据四川省森林公安透露,冬季通常是猎捕野生动物案件高发的时段,因此全省部署了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雷霆行动”,并提醒市民食用或其他目的而非法购买野生动物,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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