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也被党内警告
20日下午5时30分,莲花街办党委组织召开会议。街办党委认为,马某身为村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关于严格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要求,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造成不良影响,严重违反党的纪律规定和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共城固县委、城固县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意见》规定,免去马某村党支部委员,并给予马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杜某身为共产党员、杜家漕村党支部书记,对本村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教育、监督不够,且在马某发生错误行为过程中制止不力,还批准马某占用村内公共场地搭棚办宴,工作失职,没有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中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经杜家漕村党员大会讨论,并报莲花街道办事处党委会议批准,给予杜某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