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课程设置,通知要求,各高校应充分发挥相关学科专业优势,构建“通识课+专业课+参观交流+实践”的教育教学体系。课程安排要充分考虑受训人群的实际情况,因人因事施教,坚持问题导向、作品导向,坚持案例教学,保证通俗易懂。专业课程要把握好非遗自身的传承发展规律,尊重文化多样性,尊重地方和民族文化。
文化部、教育部统筹开展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在全国范围内遴选高校和设计企业等单位,并由文化部门拨付研修、研习和普及培训经费。2016年度计划遴选50至60所高校和20至30家设计企业。
文化部、教育部将在各地推荐基础上,对研修、研习、普及培训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授予“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培训基地”称号并授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