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9时许,陶某(男,52岁,昭通人)受李某(女,45岁,禄劝人)引诱到富民县永定街道办事处菜街某出租屋嫖娼,正当两人要发生性关系时,陶某发现其随身携带的1000元不翼而飞,便与李某起了争执。
就在这时,两名陌生男子突然冲到房间内对陶某拳打脚踢,并恐吓其立即离开房间,不许报案,不许将事情告诉任何人。陶某应允要求后,两名陌生男子便携李某迅速逃离了现场。
事发后,陶某感到自己可能遇见电视节目中报道的“色抢”了,就立即向辖区公安机关报警求助。接警后,富民警方高度重视,及时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通过技侦手段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董某(男,62岁,嵩明人)、沈某(男,37岁,禄丰人)、李某(女,45岁,禄劝人),并对3名嫌疑人员及车辆进行了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