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指控:2013年底,被告人韦某利(女,48岁)与被害人王某光的丈夫、32岁的罗某辉在宝安某工厂打工时相识,后发展成为情人关系。
2014年底至今年2月初,韦某利因与罗某辉产生感情纠葛,认为罗某辉不愿对其承担责任,便对其怀恨在心,逐渐产生了实施报复的想法。
今年2月11日22时许,韦某利携带事前准备好的硫酸,驾驶电动车来到罗某辉夫妻居住的家中,此时只有罗某辉妻子王某光一人在家。韦某利进入房间后与王某 光发生争执和扭打,韦某利其后拿出硫酸泼洒到王某光面部,在扭打到厨房时,韦某利又拿起厨房的菜刀朝王某光头部等位置猛砍,致使王某光受伤倒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