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镇安县公安局回复此事称,经过调查,在2010年,公安机关开展户口身份证号纠重纠错工作中,发现胡玲与本镇一女子朱某身份证同号,随后派出所要求胡玲变更身份证号码,但其未予理睬。
2014年11月,县公安机关开展户口整顿和身份证纠重纠错工作时,按照“唯一性”核查要求,对辖区无照片、人户长期分离又无法联系的公民,临时采取冻结户口的办法进行处理。胡玲属于此范畴,被公安机关冻结户口。
针对此事,镇安警方提出让胡玲带上有效证件回来补齐资料,重新给她恢复户口,但胡玲还存在身份证重号问题。11月10日,胡玲对华商报记者说,她根本不想改身份证号,因为包括护照在内的很多证件以及银行卡等,都是以这个身份证号码登记备案的,如果再换,肯定有诸多不便。“重号是公安机关工作失误,却要让我来‘买单’。”胡玲说。
对此,镇安警方回复称,关于为何会出现胡玲和同镇女子朱某身份证重号,还需调查,看是否有工作环节的失误。
11月11日下午,华商报记者从商洛市公安局获悉,针对此事,公安机关将再做工作,并给胡玲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曾用另外一个身份证号”的证明,以便让她能再用新的身份证号,顺利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