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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应带哪些材料?
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为其子女申请入学,应于5月的工作日向居住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提出入学申请,填报《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1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或《成都市临时居住证》。
2
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3
申请子女在本市中心城区就读的,须提供持证人与中心城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申请子女在本市郊区(市)县就读的,须提供其与该区(市)县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持证人在该区(市)县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
持《成都市居住证》申请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持《成都市临时居住证》申请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累计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缴费累计时间在申请入学登记前24个月内,且申请入学当月及之前3个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
截止5月31日,申请人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