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月13日从成都市教育局获悉,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具体政策出台。记者梳理发现,政策与往年没有太大变化,但调整了两处“细节”,尽量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提供方便。
变化一:申请人与子女户籍不同也可申报首先是往年进城务工人员为子女申请入学时须提交“申请人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2016年变更成了“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据了解,往年一些家长因各种原因无法提供“申请人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即使有其他方式可以证明自己的法定监护关系,在为子女申请入学时还是颇费周折。这一变化意味着,从2016年起,只要你能提供证明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包括“申请人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这项必备材料就算合格了。
变化二:转学不用再到转出地教育局盖章了另一变化是针对转学生的。往年要求进城务工人员在为随迁子女申请转学时,要提供“原就读学校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学籍证明”。2016年的政策变成了提供“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这意味着只要原就读学校盖章就行了,不需要再找当地教育局盖章了。
根据流程,登记点审核进城务工人员相关材料后,对通过审核人员发放《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7月第三周的工作日内,登记点公布通过审核人员安排就读的学校。8月第四周的工作日内,通过审核人员持《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到安排的学校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