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记者从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获悉,因犯诈骗罪,女酒托邹某丽、唐某静二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十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从四川资阳和河北邢台来到河南商丘市的邹某丽、唐某静均为22岁,二人在黑酒吧里做“酒托女”。经查,2014年11月26日至29日,邹某丽与唐某静在托头、键盘手、传号手、服务员、保安等重多角色的配合下,虚构潘可欣、韩冰、赵媛媛、刘雨萱、韩小雅、安娜、周雅静、夏小薇等虚假姓名,通过网络交友平台(QQ、微信、陌陌)将男网友诱骗至商丘市“黑豆咖啡”、“皇后舞吧”内,用劣质红酒和饮料勾兑后引诱男网友高价消费,从而骗取钱财。
庭审中,酒托女邹某丽供述称,2014年10月中旬,她在互联网上看到一条招聘信息,到商丘应聘后,被告知要做的工作就是通过QQ联系上客人并约至咖啡厅,然后开始点单,稍坐一会儿后找各种理由离开,让客人结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