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男子酒后猝死
2014年9月28日下午6点多,顺义区永顺南街一工地,杨某与工友文某和陶某下班后商量到附近吃饭喝酒。
被告陶某称,他们3人是老乡,认识已有4年,平日里也会在一起喝酒。当晚8点左右,他们在饭店点了一瓶白酒。喝完后,杨某又要了一瓶白酒,刚喝完第一杯,杨某就开始口吐白沫晕倒在饭桌上,“他一般喝醉后就会睡觉,当时也没在意”。陶某与文某上前拍杨某的身子,杨某没有反应。陶某称,他把手放在杨某的鼻子处发现已经没有了气息。两人走出饭店商量,因担心惹上官司,决定将杨某丢弃。两人返回饭桌,将杨某背到饭店附近一处废墟处丢弃,随后各自返回工地的宿舍。
当天晚上10点左右,案发地附近一水果摊摊主去废墟处上厕所时,发现一男子躺在地上随即报警。
杨某的哥哥杨明华称,晚上10多他给弟弟打电话,接电话的是派出所民警,得知弟弟已经死亡。事发第二天,民警到工地排查。陶某和文某在接受警方询问时否认曾与杨某一起吃饭。经警方多次询问,两人才承认将杨某扔到废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