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三龄童吃茶叶蛋后身亡
今年7月3日上午11时许,麻女士在高明明城光明十字路口附近一家小卖部,买了两包真空包装的五香茶叶蛋,每包有两个茶叶蛋。
据王先生回忆,茶叶蛋买回来后,他将两包茶叶蛋拆开,将其中一包的两个茶叶蛋分给了他快三岁大的儿子贤仔和侄子小英;另一包茶叶蛋,他则分了一个给另一名小孩。
另一名小孩吃完茶叶蛋后并没有出现中毒症状,但贤仔和小英在吃完茶叶蛋后,几乎同时出现了呕吐、腹泻的症状。小英在呕吐的过程中,将吃过的茶叶蛋吐了出来,病情随即减轻,而贤仔却怎么也吐不出茶叶蛋,病情开始加重,还伴有高烧。
王先生说,贤仔的妈妈麻女士曾在事发后立即带贤仔到附近的门诊就医,但在打过一支退烧针后,贤仔晕倒在回家的路上。从王先生出示的明城华立医院的诊断报告上可以看到,贤仔被诊断为中毒性肠炎、高热惊厥。由于病情恶化,贤仔随后被转入高明区人民医院抢救。该院的诊断是,贤仔患上了感染性腹泻、中毒性脑病及应急性高血糖症。在送往广州珠江医院后,贤仔病情恶化,抢救无效身亡。
庭审:生产厂家不同意尸检
王先生随后一纸诉状,将小卖部以及茶叶蛋的生产厂家告上了法庭,要求两被告赔偿其医药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78万余元的损失。昨日下午3时,案件在高明区法院明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小卖部铺主的儿子出庭应诉,而生产厂家则派出了两名律师到庭。
在庭审中,双方还对是否进行尸检鉴定死因各执一词。贤仔父母认为必须进行尸检才能查清真相。不过,涉事的生产厂家并不同意。
生产厂家的代理律师认为,食品监管部门已经对同批次的茶叶蛋做过检测,贤仔的病历对死亡原因也表述得很清楚,同时同地区也没有发生过类似食用茶叶蛋死亡的事件,因此没有必要做尸检鉴定死因。此外,生产厂家还提出,贤仔的遗体保存已有一段时间,“不知道是否还具备尸检的可能性,不知道是否会影响客观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