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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开云)的首席律师在当地时间11月6日致信纽约南区的美国地方法院法官称,原告受到该言论的“极大困扰”,特别是在阿里巴巴曾主动请求和解的情况下。
路透援引信件内容称,“它留下的印象是……阿里巴巴对和解的要求并非出自善意,而是作为拖延官司审理的一种策略,并迫使原告在昂贵且耗时的和解进程中花费更多资源。”
不过,信件没有否定原告在未来接受和解的可能性。
对此,阿里巴巴发言人克里斯蒂(Bob Christie)表示,马云是在开云同意与阿里展开调解之前做出上述评论的。
“如果他们想回到诉讼程序,而不是调解,我们将全力捍卫自身的正当法律权利和名誉。”
对于开云的请求,法官凯文·卡斯特(Kevin Castle)敦促各方继续推进尚未开始的调解进程。“不必要的公开评论将破坏会谈。然而,在机密会谈中的立场与公开立场有所不同……法院强烈建议各方继续进行调解。 “他在当天的法庭庭谕中写道。
在美国司法实践中,由于诉讼程序复杂、耗时长,95%以上的经济类案件都是通过法官主持下的当事人庭外和解(类似于我国的调解制度)方式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