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中,酒托女邹某丽供述称,2014年10月中旬,她在互联网上看到一条招聘信息,到商丘应聘后,被告知要做的工作就是通过社交软件联系上客人并约至咖啡厅,然后开始点单,稍坐一会儿后找各种理由离开,让客人结账。
“我的工资按照被骗客人消费额的20%提成,如果达到一万以上将按25%提取。每次我和客人见面所使用的姓名都不一样,但都以单身交友的名义把客人约到指定的咖啡厅,我会抓住被骗男子的心理进行点餐,而且点的都是高于市场价几十倍的低档红酒。在结账时如果被骗客人没带那么多钱或者嫌贵,我会主动和被骗男子凑钱一块把账结了,等被骗男子离开后,我再到店里领取帮被骗男子凑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