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访遭遇黑监狱(资料图)
2009年,左玫要求回到原单位工作未成。失业后她又经丈夫多次上访,在2013年拿到了一笔一次性的失业金,共一万多元。
对于上文提及的12万元赔偿款,程依华称,他先后向沙市区公安分局、荆州市信访局、沙市区区委负责人、沙市区政法委负责人、荆州市政府一位领导询问,未起作用。
2012年,沙市区崇文街道办书记前来协商,希望程家接受12万元(包括利息),之后不再上访。程依华认为,2007年的12万元和2012年“能一样吗”?而且,有其他被拆迁户获得过更高赔偿。另外,他还要求警方抓(打妻子的)人。
对此,2015年11月3日,上述沙市区信访局负责人称:“我们荆州市仅此一例通过国家信访局亲自到荆州市信访局来协调的。这12万块钱给他,他不要,钱自始至终都在(崇文)街道办书记账上。”荆州市信访局负责人也表示,程依华一直不要这笔钱,已经协调过多次。
2012年8月7日沙市区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对程家信访事项的复查意见也显示,程于2008年到荆州市保障房管理中心办理了入住手续,但至今都没领取这12万元困难救助金,该款项一直由崇文街道办事处保管,可随时去办理领款手续。
程依华还称,上访过程中,他被抓被关的次数也越来越多。
“就把我押在宾馆,每次都是那么几家。被抓之后他们会搜身,拿走我的身份证,过一段时间又会释放。”在被释放后,他就不停地去街道反映要回身份证,“好在多去几次总能要回来。”
沙市区信访局前述负责人称:“我们怎么可能没收他的身份证呢?再说身份证没了为什么他不补办?”
左玫则称:“补办一次就40元钱,老程的工资才刚刚2000元一个月,一家人要吃饭,孩子还要读书。而且身份证每年被收走好几次,哪里补得过来?办一次要等两个月才拿到,我们这里有人补了后又被收走了,所以老程也没补。”
就此,程家提供了一份崇文街道办工作人员签名的“还身份证证明”。
“没了身份证上访也不行,他们不接待没身份证的人。”左玫说。
程依华的身份证最后一次被搜走,是2014年4月。在荆州市信访局负责人办公室,左玫问:“身份证你们什么时候还?”旁边一位工作人员问她:“你要身份证干什么?”
这次身份证再也没有被还回来。
2015年3月5日,程依华等四人在京上访,因其没有身份证,四人被送到派出所后又转去了马家楼分流中心。当晚9点多,四人被荆州市驻京办工作人员接出了马家楼,坐上了回荆州的客车。
次日,沙市区公安分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以程依华于2006年至今多次到北京进行非正常上访活动……已构成寻衅滋事为由,将程依华拘留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