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超14周岁便难入罪
11月1日至4日,记者通过长春多家律师事务所了解到,最近几年长春曾发生多起猥亵男童的事件,不过当时由于法律只规定猥亵儿童罪的对象是未满14周岁的儿童,而对猥亵年满14周岁及以上的男子没有规定是犯罪。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的钟鑫律师表示,当时我国《刑法》中规定出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儿童罪”。
“那时候《刑法》对于儿童的定义十分明确,即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若被猥亵对象已满14周岁且为男性的话,该猥亵行为不入罪。所以过去男性被 欺负 ,如果身体没有受太大的伤或者出现性命堪忧的情况,一般受害者即便是报警也难立案,就算是立案了也很难有一个结果。”钟律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