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于威找到律师咨询,可是律师表示他是成年男性,当时法律上只对猥亵14周岁以下的男童有相应的保护条款。“律师告诉我,即便我有一些被猥亵的证据也很难维权,所以最终我只能放弃了。”于威说。
11月5日记者联系到了于威原来公司的同事,对方表示2013年9月至2014年2月于威的确在那家公司工作过,但是否曾被老板骚扰他并不知道。随后记者联系到了这家公司的老板,对方表示不清楚于威所说的事情,接着便挂断了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