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某先认识了“美国AMA基金公司中国区联络人、代理人”陈某隆,支付费用560万元人民币,以求获得70亿美元。
后陈某隆又结识了胡某秀,将其介绍给葛某。胡某秀谎称只要葛某提供银行运作费1000万元人民币,她就可以在10日内融资3亿美元到伦敦汇丰银行葛某名下。
结果葛某又拿出1100万元人民币,胡某秀得到了1000万元,其中的500万元,被胡某秀汇给吴某雯,作为自己的“摆账”费用。
最终,葛某与邱某某分别被骗1660万元和1000万元。
“这是一种新型的诈骗犯罪。犯罪嫌疑人利用当今社会不少人求富心切的心理,虚构出一个快速发横财的天方夜谭,而且为自己编造出一些高大上的身份,让被害人相信自己很有背景,可以调动大量的资金。伪造的存款单据和像模像样的合同文件,也是他们的重要道具。”
——深圳市检察院主任检察官李荣斌分析为何疑犯能轻易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