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随后签订了合作协议,约定由胡某秀支付500万元人民币的“摆账”手续费,吴某雯则划拨10亿—30亿欧元的资金到胡某秀账户用于理财,所得利润双方均分。
第二天,胡某秀即汇款500万元人民币到吴某雯账户上。吴某雯当天就将其中300万元转给了上家杨某。
后来,杨某、陈某明给了吴某雯11张50亿欧元的“存单”。案发后,相关部门鉴定,这些欧元存单都是伪造的。
在金融圈混了多年的研究生也栽了
据了解,吴某雯是硕士研究生,有多年金融工作经验。但在“摆账”圈子里,她既是受骗者,也是推销人。
在向“干姐姐”胡某秀推销的同时,她认识了被害人邱某某,并用同样的方法,说服邱某某拿出1000万元人民币作为办理银行保函的费用。吴某雯随即将这笔钱汇给了上家杨某。
而吴某雯的“干姐姐”胡某秀也不是等闲之辈。她转给吴某雯的500万元,也不是自己的钱,而是用同样的收费从葛某手中拿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