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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新生跳楼自杀 教育厅否认因学籍问题

2015-11-06 来源:网易 编辑:李树柳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导读:9月10日,踏入重点大学不足半月,郑州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大一新生杜林,以跳楼结束年轻的生命。事发后,警方认定为自杀行为。但家属认为杜林是因高中学籍问题备受困扰,导致承受压力过大而轻生。11月4日,河南省教育厅通报了对这一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否认杜林轻生与学籍有关。

  河南省教育厅通报:

  涉事两所高中学籍管理存违规,将问责相关责任人

  学籍在邓州一高,上学则在南阳一中。由此引发的高中学籍问题,成为杜林自杀事件备受关注的焦点,两所高中也因此被怀疑存在争抢生源的行为。

  对此,刘林亚通报称,尽管以上调查排除了普通高中学籍问题是导致杜林自杀的诱因,但其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违反了河南省现有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

  河南省教育厅调查认定,南阳一中的主要违规情节为:2012年9月,以借读生名义接受杜林入学就读,没要求其提供或帮助其完善相应的借读手续;2015年度高考报名时,违规为非本校学籍学生杜林提供相应的本校应届生报名材料;高考录取结果公布后,在本校录取光荣榜公示杜林的录取信息,视为本校在读在籍学生,却没有要求或帮助其完善转学手续。

  邓州一高也不例外,同样存在违规:首先,在杜林被学校录取、未按时报到入学的情况下,应予取消其入学资格、注销其高中学籍而没有注销;其次、在明知杜林未办理任何借读或转学手续的情况下长期不在本校学习,按学籍管理规定应予除名而没有除名。继续保留杜林学籍,客观上造成了杜林“人籍分离”的事实。

  “对于以上的违规情节,河南省教育厅将责成南阳市教育局、邓州市教育局依照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刘林亚说,若杜林家属仍然坚持认为学校行为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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