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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试行刷卡乘电梯,交了物业费才能办卡

2015-11-06 来源:搜狐新闻 编辑:付平琴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导读:最近,丰台区沙子口斜街的宣祥家园的不少居民反对正在小区试行的“刷卡乘电梯”制度。  原因在于要想办卡乘电梯,就得先把物业费交了。一些拖欠物业费的业主,也必须在交清了拖欠的费用后才能办卡。

  “未来小区还将实行封闭式管理,物业还将办理进入小区的门禁卡,这些都不会拿物业费来卡业主。”程经理说。

  律师说法物业费与电梯服务捆绑不合法

  其实,类似的纠纷其实并不是第一次发生。今年3月份,广渠家园的小区居民因为物业将物业费与电梯卡捆绑在一起,而在小区内进行维权。

  此外,在常州、扬州等多地均发生过小区居民因为“被迫”刷卡与小区物业发生纠纷的事件。

  为此,记者询问了嘉安律师事务所的蔡春玉律师。蔡律师告诉记者,无论面对何种情况,物业公司将物业费和电梯服务“捆绑”本身就是不合法的。

  《物权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它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物业公司以刷卡限制居民使用电梯服务为要挟,侵害了业主的权益,毕竟电梯属于公共通行的资源。

  另外,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是服务关系,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关于违约争议的解决方式,物业方面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追索,但不能以电梯使用作为交换条件。物业公司此举已涉嫌侵权。

  对不交纳物业费的业主,物业公司也不应用这种手段来约束,而应采取诉讼等合法手段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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