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带他赶集的地名还在
他记得老家的房子墙壁是石板砌的、屋顶盖着小青瓦,门前有一棵核桃树和一棵柑橘树。罗宋的老家在资阳市雁江区新场乡一个山村,父母常年在外地务工,只有每年春节才回家一次。罗宋和弟弟随爷爷奶奶在老家生活,一直到5岁左右。
大约四五岁时,罗宋和弟弟在家门口烧竹叶。因为口渴,他叫弟弟回家端水给他喝,弟弟不去,不懂事的他用脚将弟弟的手踩断了。父亲罗明(化名)便将他接到广东中山一起生活。
“他每天不务正业。”到中山以后,罗宋见到父亲老是睡懒觉,经常不回家,还旷工,“买不起盐,叫我去邻居家借盐。”更让罗宋没想到的是,在他7岁时,父亲竟通过工友将他送了人。此后他被带到江西赣州,与养父母生活至今。“那个工友就是我养母弟弟的儿子。”
在赣州,罗宋始终记得自己的老家离成都不远,爷爷奶奶经常带他到附近有一个叫丹山的地方赶集。他还记得自己的名字和父亲的姓名,家里还有一个小他一岁多的弟弟。家门口有核桃树和橘子树,老家的房子墙壁是石板砌的、屋顶盖着小青瓦,离家不远处还有一条小河。
“很多小孩被拐卖了,父母都想方设法要找回。”罗宋说,他想不通,为什么他的父亲要将他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