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3人行为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今年8月6日和10月21日,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先后两次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贾某、张某、彭某,在明知被害人圆圆系两岁幼儿的情况下,仍与其碰杯对饮致其饮用白酒过量死亡,3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