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
首页 > 头条 > 正文

公交车不让人,将女子拖行10米死亡

2015-10-21 来源:新浪新闻 编辑:付平琴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导读:昨天上午8时30分许,长宁区延安西路遵义南路路口,一辆72路公交车在左转时,直接撞倒一名绿灯时步行通过斑马线的女子,女子被拖行了近10米,当场死亡。据目击者介绍,造成事故的原因主要是公交车没能在斑马线上礼让行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90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遇行人横过道路时,应当避让”,违反规定的可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根据去年年底公安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4年,全国在斑马线上因不礼让导致的交通事故有4907起,共造成1145人死亡,其中发生在城市道路的不礼让斑马线事故最多,占总数的67.4%。

财经网    华夏财经    理财攻略    财富故事    曝光台    股票    基金    外汇    黄金    头条    专栏    排行榜    华夏专题
查看更多:公交车   拖行   死亡

华夏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