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陆龟
2014 年5月19日,成都小伙吴某在出租屋被成都森林公安挡获,现场查扣各类陆龟51只,其中赫尔曼陆龟10只、豹纹陆龟5只、苏卡达陆龟12只、黄腿陆龟8 只、红腿陆龟16只,原产地均不在中国。这些陆龟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中的濒危野生动物。吴某在没有办理野生动物经营许可手续的情况下,从事活体陆龟交易,因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刑事拘留。2015年6月16日,成都武侯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