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红尾蚺
产自中、南美洲,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公约)附录二的物种,《刑法》中珍贵濒危物种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CITES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由于性情温和、温顺美丽,不少年轻人将其当宠物。2013年9 月,成都小伙叶天(化名)在网上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红尾蚺,作为宠物饲养,2014年11月25日锦江区人民法院判处其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