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育儿子数十年,通过亲子鉴定方知非非亲生。于是,男子将前妻与孩子生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30余万元。近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黄先生与蓝女士于上世纪70年代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两人共同将其抚养成人,期间花费不少心血。不久前,黄先生通过亲子鉴定得知孩子非其亲生,于是与蓝女士协议离婚。
原来,孩子的亲生父亲是蓝女士的青梅竹马梅先生。蓝女士与梅先生自小相识、感情甚密,却未能结为连理。
养育儿子数十载,一纸亲子鉴定却告知孩子并非亲生。身心受到极大伤害的黄先生将前妻蓝女士和孩子生父梅先生告上法庭,要求两人共同承担其经济支出与精神损害赔偿共计130余万元。近日,经过审理,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黄先生前妻蓝女士赔偿黄先生孩子抚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38万余元,梅先生赔偿黄先生孩子抚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2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