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徽广电腐败窝案中,从张苏洲、原分管副台长赵红梅到原总编室主任肖融、原节目购销中心主任陶东昕和原副主任张文旭,在购剧过程中“从上到下”全员受贿,金额最小的也在百万元以上。
一些影视制作公司也依靠“打通关节”巨额获利。如安徽电视台原副台长吴涛下海创办上海克顿公司,多年来10次共送给张苏洲249万余元,成为安徽广电最大的电视剧供货方。
内外勾结广告套利,“变着花样给自己发钱”
安徽广电腐败窝案的另一大涉案重点,是近乎失控的广告经营。
检察机关查明,2010年下半年,张苏洲与赵红梅、赵的同学程某商定,由程某出资成立公司,获利三人均分,程某后来成立了南京大宣广告等3家公司。
刚成立的大宣公司就承接了安徽广电3亿多元的广告业务,并连续3年成为该台最大的广告代理商。此外,程某的公司还高价向安徽广电销售服装、茶叶、紫砂壶等物品。获取巨额利润后,程某14次共送给张苏洲414万元和价值12.3万元的百达翡丽手表1块。
广告业务代理权、议价方面存在巨大的弹性空间,方便套利。“电视广告业务存在折扣、优惠、赠播等行业潜规则,电视台从台长、副台长、广告中心主任,各有不同权限的‘内部折扣权’,决断随意。”办案人员介绍,经张苏洲拍板,程某的公司以最低的“台长折扣价”获得了大量黄金时间段广告代理权,短时间内即获利数千万元。
广告业务管理混乱,也使其成为安徽广电一些领导随意开支的“提款机”。如张苏洲多次外出考察、开会,随行的广告商出资为其购买玉石等物品,回来后再通过“广告费减免”等形式“返还”。张苏洲、赵红梅等人随意用公款购买个人物品,从广告部走账。
在查办安徽广电腐败窝案的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该台滥发奖金、稿费的现象严重,一些领导“变着花样给自己发钱”。在节目的制作播出过程中,张苏洲、赵红梅等人以策划、撰稿、审稿、监制等名义,各个环节都能挂名拿钱;节目收视率高,设“电视剧热播奖”;台里多个部门、频道有员工年终奖,张苏洲等台领导四处拿钱。据查,张苏洲、赵红梅曾虚列名目,以广告部为平台,互为对方发奖金,共同侵吞公款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