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氏清、王飞被抓获归案后,对以上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二被告人均无异议。
法院认为,被告人冯氏清、王飞为他人组织卖淫活动提供帮助,其行为均已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冯氏清、王飞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并对冯氏清、王飞作案使用的对讲机、手机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