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取证
7月16日,有东营媒体曝光了利津的刘先生1岁多的儿子吃了金锣肉粒多火腿肠之后同样出现上吐下泻症状,紧急送往当地医院治疗,诊断结果为食物中毒。后经利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利津县人民医院鉴定,刘先生的儿子食物中毒系金锣火腿肠所致。
而他在维权的过程中遭遇,相比李女士而言则更加离谱——与之联系的金锣业务员一开始并不认可火腿肠有问题、后改口称要跟总部申请;之后厂家回复称可以赔偿,但前提是须改口孩子拉肚子跟火腿肠无关;此外金锣集团曾派人到利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公关,试图改变检测结果,被工作人员严词拒绝。在稿件发布前的十多天里,金锣集团一直拒绝承认自身产品是导致刘先生儿子食物中毒的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