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铠霖
法制晚报快讯 (文/记者 洪雪 董振杰)特型演员常银生(艺名常铠霖)涉嫌强奸书画爱好者一案(本报曾报道)又有新进展。法晚记者(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上午获悉,二中院终审判决,认定常银生强奸未遂,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半。法院认定,常银生犯罪未遂系因其嫌弃受害人呕吐,并非犯罪中止。此前,北京天玺书画院的王某和冯某在案发后因将被害女子所穿内裤扔掉,被二中院终审以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有期徒刑11个月。
强奸女书画爱好者 特型演员获刑
今年5月20日,大兴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2014年5月25日晚9时许,常银生在北京天玺书画院内,趁被害人丁女士酒后之机,欲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未果,其间,常银生强行对丁女士拍摄裸照。后被害人丁女士报警,民警电话联系常银生后,常银生于5月26日20时许在地铁四号线高米店南站投案。
据悉,20多岁的丁女士是房山人,从小就喜欢书画。2013年冬天,丁女士在朝阳观音堂举办的一次书法笔会上认识了常银生,两人互相留了微信号。丁女士称,两人偶尔通过微信联系,都是谈论和艺术有关的事。
2014年5月,北京天玺书画院的王某联系丁女士,请她和常银生一起在书画院聚餐,讨论书画。
2014年5月25日下午,丁女士开车从方庄桥附近接到常银生后,一同前往位于大兴区的北京天玺书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