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老人的情况后,法院当即对4个子女送达了起诉材料,并选择在当地社区开庭审理此案。
在法庭上,4个儿子一开始仍然是拒绝赡养老人。在听到儿子如此决绝的答复后,廖惠群抹起眼泪,大喊要和这些孩子断绝母子关系。办案法官见此情况,当即对四个儿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指出不赡养的法律后果。
为了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法庭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判决支持老人的诉求,要求每个儿子每月给付廖惠群老人100元的生活费。
面对法院的判决,廖惠群的4个儿子低下了头,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闻讯赶来旁听的附近村民,不断安慰着廖惠群,也对她的4个儿子不赡养老人的行为进行了谴责。
但是,令廖惠群再次失望的是,法庭宣判不久,老人的好几个儿子再次耍起了“太极”,仍不愿支付生活费。
“老人最近又来到法院,希望可以强制执行。”经办此案的法官告诉华西都市报记者,他们目前已经在着手帮助老人维护合法权益。法官观点
除了物质义务子女更应在精神上赡养老人
本案的主审法官代建认为,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除此之外,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提到了精神赡养问题,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子女,应当经常看望或问候父母。如果有条件而不回家探望父母的子女,父母一旦起诉,法院应该受理。并根据老人合理的精神诉求,判令子女履行精神赡养的义务。
同时,代建认为,法律并不是万能的,尤其是在家庭关系等情感方面的作用有限,家庭情感又非常复杂和微妙,法律虽然可以强迫履行义务,但不能根治,这就需要各方面进行协调,“子女们应该好好珍惜自己的父母,别到了‘子欲养而亲不在’时,造成永远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