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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赴约遭三人轮奸 次日被骗再赴约又被强奸

2015-11-03 来源:网易 编辑:李树柳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导读:16岁少女被朋友以聊天为借口约出家门见面,谁知却碰上了让自己永生难忘的噩梦。少女被3名男子通过恐吓、殴打等暴力手段,多次遭奸淫。而3名男子,最小的只有15岁,最大的也仅24岁。

  三被告最高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在法庭上,面对控告,阿明辩称:“我与小燕是恋人关系,在阿文家里及在小学附近被害人是自愿与我发生关系的。”阿文也认为,被害人与自己发生关系是自愿的,不构成强奸罪。阿勇的辩护人称,阿勇在小学门口、阿明的家中都没有对被害人施暴,分别是同案人阿明、阿文所为。

  但法院经审理查明,三人在接受审讯时,毫无例外都供述了11月5日当晚是想找一个女的来发生关系,并都在供述中说了当时小燕不愿意,他们通过了恐吓、扇耳光等方式与其发生了关系。

  从化法院经审理认为,三名被告人违背妇女意志,伙同他人以暴力、胁迫等手段轮流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最后,被告人阿明和阿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和十年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阿勇由于犯罪的时候未满十八周岁,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法官说法

  与陌生男性交往尽量不喝酒

  经办法官提醒,女性在与男性朋友交往过程中要注意以多种方式保护自己。

  第一,避免在夜间或在偏僻的场所和男性相处。因为夜晚单独和男性出去,一旦被侵害,不仅势单力薄,而且求救无门。最好在白天的公共场合与男子见面,并提前告诉自己的家人、朋友自己的去向。如若见网友,也尽量要提前告诉家人或朋友自己要去哪里、见谁、对方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第二,在与不熟悉的男性朋友交往过程中要提高警惕。尽量不要孤身一人赴约,尽量不要喝酒,在感知有被侵害危险时,要讲究战术,不要激怒对方,在对方放松戒备的情况下迅速逃走。

  第三,一旦强奸成了既定事实,对自己最好的保护就是在第一时间报警,便于警方搜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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