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位家长表示,他们找到中介公司时,对方坚称学生拿到了手机,而且有照片、录像可以证明。而张同学说,所谓拿着手机拍照,其实只是拿着空盒子,里面没有手机。
家长怀疑,孩子受到诱骗,被人胁迫签字,今年8月初向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重庆路派出所报了案。
牵头人和中介各有说法
“他们都是我的同学和朋友,我不可能害他们。”29日下午,逯某对新文化记者说,自己只是在朋友圈里转发了一个贷款信息,并通过朋友联系宋某,自己没得到一分钱好处费,都是宋某负责具体办理。当得知朋友被骗后,她主动向重庆路派出所报警,并且提供宋某的电话。可宋某换了五六个电话,前几天还打电话威胁她“不要多嘴”。
“我现在还有7万元保证金压在网络贷款公司手中,学生的贷款追不回来,贷款公司还要扣保证金,我也要受损失。”负责张同学贷款的中介公司负责人说,在贷款时,她把不按时还贷的严重后果告诉了学生,但学生贪图好处费受骗上当。她还表示,自己不认识逯某,是通过宋某联系到这些学生。手机贷款时,她都让学生拿着手机拍了照,绝对不是空盒,而且她也找不到宋某了。
新文化记者 李威
律师
逾期不还钱会降低信用
吉林享和律师事务所庞广彪律师表示,作为成年人的大学生,自愿签下的分期付款合同,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建议收到催款信息的大学生按要求自己将欠款还清,避免被银行追究民事责任。因为逾期会降低信用,对于以后升学、找工作、办信用卡、房贷、车贷都会有影响。因此大学生个人信息一定要注意保护,切勿随意出让。
长春市公安局有关人士说,要小心熟人下套,面对熟人要保持理智客观,遇事要先分析,不能盲目因为是熟人关系而不思考,以免受到不必要的伤害。
目前,警方正在调查此案。(责任编辑:un657)原标题:贷款给人买手机有好处费?后果却是7名学生欠了近12万